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则,伪劣伪劣犯出产 、产品出售产品出售伪劣产品罪,冒充冒充出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伪劣伪劣 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,产品出售产品并处或许单处出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出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冒充冒充,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,伪劣伪劣并处出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出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产品出售产品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,冒充冒充并处出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出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伪劣伪劣,处15年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 ,产品出售产品并处出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。冒充冒充
在惩治伪劣商品违法的伪劣伪劣司法实践中 ,严峻区别合法与违法、产品出售产品违法与违法的边界至关重要。定性禁绝 ,或枉或纵,均有损于法令的威望和公平,也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开展。惩罚作为最严峻的强制手法 ,不只能够掠夺违法人的产业权力 ,并且能够掠夺其政治权力 ,人身自由权力甚至生命 ,因而他仅仅国家专门抵挡违法的特别手法 ,只能对违法人适用 。与民事强制手法 、行政强制手法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手法比较,它也只能是终极的挑选 。关于一般的出产、出售伪劣商品的行为